摘要
国内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主要包括证券融资、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三种。这三种渠道使用稍有不慎便会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甚至会招致一定的刑事法律风险。融资风险分为正常和不正常的两类,不正常风险往往是由于欠缺融资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甚至抱着侥幸心理"违规"或"钻空子"等故意违法引起的。本文在对不同融资渠道存在的不同刑事风险进行分析后,对民营企业如何防范和管控融资刑事风险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12年第10期67-70,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