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是生产资料占有的社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其人民性尤其值得重视。"人民",是整体的,也是个体的;是抽象的,也是具体的。它是整体与个体,抽象和具体的统一。不能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理解成作为人民整体的社会占有生产资料就够了,还应把国有资产同作为社会个体的人民,也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或者说,它的人民性要落到实处。为此,如何以人民的名义有效监督和管理国有资产,如何把国有资产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是提高社会主义公有制建设科学化水平不可忽视的两个关键问题。
出处
《湖湘论坛》
2012年第6期61-64,共4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起点上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研究>[编号:2010YBA165]
第4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研究>[编号:2010048035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