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试用期”权利知多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人力资源服务商前程无忧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受调查的应届毕业生中,有43.8%实际试用期时长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且这种超长试用期的现象集中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下的应届毕业生中。这一群体中,超半数来自民营企业,国企员工所占比例则居第二位。部分无良用人单位除了通过延长试用期这一方法来降低用人成本外,他们还利用劳动者对于法律规定的不甚了解而肆意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极低的工资报酬,甚至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作者 胡高崇
出处 《法庭内外》 2012年第11期50-51,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