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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回家待岗,虽没工作也应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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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们23位农民工于2011年8月先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从2012年2月起,公司由于订单短缺,遂让我们回家待岗。此后,我们曾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或生活费用,但被公司拒绝。其理由是:待岗期间没有为公司干过任何工作,也没有为公司创造任何效益,怎么能索要工资等费用?
作者 方园
出处 《新农村》 2012年第11期36-3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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