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收体系随着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逐渐形成了现在房地产税收体系。目前,在房地产开发、转让、出租、保有过程中涉及税种主要有11个,其中包括,直接以房地产为课税对象的税种有5个,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契税;与房地产密切相关的税种有6个,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依据课税环节不同,房地产税收可分为土地购置税环节、房地产交易环节和房地产保有环节三大税收类别,在不同环节中,税负水平和效果是各不相同的。
出处
《北方经济》
2012年第19期86-87,共2页
Norther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