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了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动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要求,我委制定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渝文审(2012)3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们。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19期31-32,36,共3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