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8月31日,A市质监局接举报对B公司进行检查,发现B公司正在生产八宝茶(取得代用茶产品生产许可证),已经生产好成品500袋(5克每袋),未装袋八宝茶100公斤,经现场查对产品配料记录,发现每100克八宝茶添加了3克人参(人工)。经调查,B公司认为人参是一种药食同源植物,食用人参对人体健康有利,一共生产添加了人参的八宝茶500袋,成本价为3.00元/袋,销售价为4.2元/袋,产品现尚未销售,八宝茶包装上的标签配料表没有标注“人参(人工)”字样。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2年第11期27-27,共1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