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WTO争端解决机构(DSB)在处理贸易争端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理论与现实难题是对WTO涵盖协定的解释问题。在涉及中国争端中,法律解释问题尤为重要。例如,在中国“汽车零部件案”(DS339)中有关关税与国内税的解释,在“出版物案”(DS363)中涉及TRIPS协定第61条的“商业规模”的解释,在中国诉美国“双反”措施案(DS379)中有关《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19.3条中反补贴税应以“适当数额征收”的解释,均由法律解释直接决定案件的胜负。
出处
《国际贸易》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53-57,共5页
Intertrade
基金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曙光计划项目"(07SG5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重点学科建设项目"(J51103)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