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立法决策贯穿了行政立法进程的全过程,没有立法决策,就不可能完成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公众真正有效参与行政立法决策过程,对行政立法决策的公正、合理、科学、民主作用很大。2012年4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暂行办法》,对公众参与行政立法问题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文章从公众关注度、参与的广度、深度三个方面对近几年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程度做了详细分析,评析了影响行政立法决策的公众参与的技术因素和提高行政立法决策公众参与度的现实路径。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2年第6期1-13,共13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