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湖南花鼓戏是社会主义戏剧艺术方阵中的一种舞台艺术形态,是已经进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一种戏曲艺术样式。它的保护传承和振兴发展应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条款和中共中央有关掀起建设社会主义文化新高潮的精神去贯彻实践。要有效落实、成功传承、振兴湖南花鼓戏等戏曲艺术,应该明晰和理顺三种相对观念的辨证关系。第一是事业和产业;第二是主动和被动;第三是普及与提高。
出处
《创作与评论》
CSSCI
2012年第11期115-117,共3页
Criticism and Cre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