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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小型微利企业如何选择合理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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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结合我国国情新税对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即工业企业,需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虽然小型微利企业税率较低,但如果企业不事先做所得税统筹规划,且新税法又取消了原小型微利企业的18%税率,则企业不一定能达到最优的税后利润,因此本文就如何确定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了分析对比。
出处 《中国化工贸易》 2012年第11期73-74,共2页 CHINA CHEMICAL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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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庄粉荣.销售业务纳税筹划操作实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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