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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新起点——兼论《环保法》修改应当纳入环境公益诉讼

A new start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litigation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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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具有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环境立法应当充分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和环境敏感期共存、环境风险高发期与环境意识升级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妥善应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新挑战,并有所创新,积极探寻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的新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公众通过合法程序,化解重大环境纷争的有效途径,应予大力推进。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不详
出处 《世界环境》 2012年第6期38-41,共4页 World Enviro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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