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围通信运营企业多为海外上市公司,自2006年起遵循《萨班斯法案》第404条款,并不断结合《企业会计制度》、《中央食业伞面风险管理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奉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要求,持续完善和规范内部控制流程,应该说,内部控制起步较早且相对规范。但是乡镇营业厅等荩层运营单位小相容职务分离控制、预算控制等控制活动实施不到位等问题依然突出,业务层而控制较为簿弱,在内部控制深化提高管理方面尚有较大提升卒间。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2年第10期55-57,共3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