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是探讨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在合作型社区治理主体的分工与合作问题。首先提出中办关于社区的两个文件是合作治理的思路。接着探讨社区治理主体的分工与合作问题,通俗地说就是,政府对社区建设要履行"掌舵"的职能,社区自治组织要履行"划桨"的职能,要逐步完善社区与政府的合作机制。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构建和谐社会中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规范化研究>(批准号:09BKS02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