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贞观三年唐太宗将原本属于著作局的修史职能,转移至新创设的史馆。此后著作郎官的职责主要是修撰碑志、兼职修史和编纂图籍。郎官职务变动与碑志文体发展的关系较为密切,主要表现在两方面:其一,郎官选任重史才,使碑志文的史传性质获得制度上的保障。其二,作为官方力量介入碑志撰作,一方面使其发展趋于保守从而高度程式化,另一方面与私人力量相互作用,使其总体形态呈现骈散交替特征。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84-88,共5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