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项目治理理论的"治理—管理—绩效"分析框架,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的绩效问责体系应分为从项目绩效到项目治理的行政绩效问责层次和从项目绩效到项目管理的代建人绩效问责层次,后者将代建人的合同风险责任作为责任追究依据,将代建项目绩效作为问责判断标准,由此可建立代建项目绩效问责程序。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2年第8期99-100,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项目号:12BGL092)
天津市哲学社科规划项目(项目号:TJGL1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