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放型检察,是指把检察机关置身于社会大局之中,突出检察机关的政治性、法律性和社会性,解放思想,积极吸收先进的理论,借鉴科学的经验,坦诚地进行检务公开,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接受各界监督。开放型检察要求横向看联系,建立一种良好的公共关系;纵向看发展,把握住时代脉搏,既要服务于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要维护好自身发展,做到与时俱进。开放型检察是一种胸怀,是胸怀百姓冷暖的自觉,是胸怀社会发展的大气,是胸怀历史过去未来的智慧,它的实质是用一种动态的眼光来审时、谋变、求发展。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2期67-67,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