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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社部拟规定单位按工资总额作为生育险缴费基数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研究起草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
出处 《首席财务官》 2012年第12期18-18,共1页 CFO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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