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7月,巴克莱银行承认在金融危机期间操纵LIBOR利率并同意向美英金融监管机构支付高达约4.62亿美元的罚款。巴克莱银行LIBOR操纵丑闻暴露了LIBOR利率形成机制的内在缺陷。由于缺乏公开、透明信息披露以及有效监督的金融体系,受利益诱惑类似巴克莱银行L I B O R操纵丑闻的出现只是早晚的事。本文分析了巴克莱银行LIBOR操纵丑闻的影响,通过对比我国SHIBOR利率形成机制,提出我国要吸取巴克莱银行LIBOR操纵丑闻的教训,未雨绸缪,进一步完善SHIBOR利率形成机制。
出处
《新金融》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14-18,共5页
New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