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消弭条约文本的"立法空白",解决跨体制条约规则的冲突,增强条约用语的可适用性,WTO争端解决机构突破主流的"文本主义"法律解释方法,在晚近的争端解决中多次援引以"演化解释"为代表的习惯解释规则,形成条约解释方法灵活多样,且不拘泥于体制内规则的新趋势,使国际法规则呈现出类似国内合同法的情势变更特性。这在促进争端解决的同时,也产生了边际成本,需要在实践中对其适用条件和路径进行限制。
出处
《知识经济》
2012年第20期20-20,22,共2页
Knowledge Econom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豁免权的正当程序保障问题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编号:12YJC8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