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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示开除员工信息,单位是否构成名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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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原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一个月前.我因私拿了公司一台价值约300元的电风扇回家而被开除。此后,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开了我的姓名、住址、照片、曾任职务、开除原因等,并宣称“这样的人员谁还敢聘用?”,要求其他员工引以为戒、与我决裂。仅此后的半个月里,就有1103人次浏览。并有33人次跟帖评论。由此导致我常常受到他人指指点点、辱骂、鄙视,甚至一些原本有意聘用我的单位因有所顾忌而选择了放弃。我曾要求公司赔偿损失,但被其拒绝,理由是其公布的情况属实,并不构成侵权。请问:公司的观点对吗?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2年第11期4-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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