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04年开始,在廉政建设方面,中央加大了制度建设:一是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并发出《坚决制止借两个条例学习培训之名搞不正之风的的通知》;二是制定了千部引咎辞退制度;三是中组部和中纪委完善了专门的巡视机构;四是中纪委和监察部对56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了统一管理;五是中纪委表示欢迎媒体的监督作用(这表明对腐败和反腐败的报道在国内不再是禁区!)。更重要的是国务院《行政许可法》实施,国务院和地方行政部门由此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达1806项。2005年起。我国进入体系性反腐败时期。根据我国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对世界所作的承诺,
出处
《人民论坛》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3期24-25,共2页
People's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