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工伤等俱增及斗殴、暴力行为的频繁发生,经常遇到要求眼科医生参与诊治及伤残的鉴定工作,其中部分患者由于劳保、保险公司索赔等为获取某些经济利益为目的,或有意让施暴者量刑重些,或为推卸与逃避某种责任,而故意夸大伤眼病情,甚至诈盲。这就要求眼科医生以科学的态度、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加以鉴别诊断,去伪存真,区分眼诈病、眼癔病、弱视等相关眼疾的鉴别。
出处
《中国现代药物应用》
2012年第24期56-57,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Modern Drug 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