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形成于汉代的"罪己诏"制度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独特现象,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面对自然灾害和异象或者动乱的国家局面,汉代皇帝通常会颁诏自省,承认自己的过错,并主动纠错或鼓励百官上书言事、举贤纳良。这种现象集中出现于汉代,主要因为汉代朴素的政治风气、不发达的君权统治和古人的"天人感应"思想。这一制度深刻影响了汉王朝的兴衰以及后世历史的发展。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1期6-8,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