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大额购买预付卡需实名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办法》规定,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禁止使用信用卡购买预付卡和为预付卡充值。业内人士认为,大额购卡实名制主要目的是防范洗钱、套现、偷税漏税、行贿等不法行为。
出处 《时事报告》 2012年第12期6-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