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源宪章条约》中规定了其暂时适用的制度,而条约的暂时适用问题却是国际条约法上较少探讨的一个问题,因此在《能源宪章条约》的实践过程中,该制度的使用已经多次发生纠纷,而好几个投资仲裁案例均与此问题相关。仲裁庭对于条约暂时适用制度的解释与裁决,无疑将会对国际条约法中这一问题发展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出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11期112-116,共5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度项目"<能源宪章条约>与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兼论我国的应对策略"(项目编号:09YJC820130)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