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源行业作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此前很长时间一直为国有经济所垄断,是向民资开放的难度最大、进展也最为缓慢的一个领域。为此,国家在新36条中专门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借着这股东风,再加上水电事业近几年的持续快速发展,在西南地区,民营资本开始大量进入水电行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水电设施,民资甚至成为了主力军。不过近日记者在贵州采访时发现,民营小水电却已经从过去抢手的香饽饽,变成了如今烫手的山芋。
出处
《广西电业》
2012年第9期4-7,共4页
Guangxi Electric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