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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房地产税的观点综述与理论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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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房地产税的提出房地产税,也有称物业税、不动产税,是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每年按财产评估值一定比例的征税。之前所熟知的提法如“物业税”,是沿用香港和东南亚地区的称谓。而实际上这些地方实行的物业税仅仅对有租金收入的经营性房产征税,有别于大陆地区热议的涉及对所有房产在保有期间的征税。国外多称为不动产税和房地产税。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一直建议将“物业税”更名为“房地产税”,这一称谓也获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出处 《财政监督》 2012年第23期65-6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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