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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法制报道“闯”新刑法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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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举将对新闻媒体的案件报道产生前所未有的影响。新刑法修改百余处,其中涉及到新闻采访报道行为的禁区相当多。如果编辑记者不认真学习新刑法.不去准确理解新刑法及立法精神来严格规范法制报道的采编行为,将会承担很大的法律风险。
作者 黄道弘 龚莉
机构地区 襄阳日报社
出处 《新闻前哨》 2012年第12期63-63,72,共2页 Press Out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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