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对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立法的简要评析
96年刑事诉讼法并未明确规定财产保全制度,只是第七十七条第二款被认为具有财产保全的性质。新刑事诉讼法对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和完善,将原刑诉法第七十七条改为两条,分别作为第九十九条和第一百条。其中,第一百条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启动方式扩展为依职权和依申请两种,在实施方法上增加了"冻结",并且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财产保全具体操作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79-83,共5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