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强调以认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为立论的前提和出发点。认为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 ,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除此之外 ,不存在与之相区别的等同于公有制经济的社会主义经济。当今中国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作为一种经济成分 ,已包含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之中 ,并处于主体地位。但社会主义经济不能完全等同于公有制经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个鲜明的特色 ,就是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社会主义经济之中。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没有公有制经济固然没有社会主义即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而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同样没有社会主义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今天在我国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即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虽然它具有社会主义经济的某些特点 ,但它的原来性质并没有根本改变 ,不能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2000年第2期4-11,共8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