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和生产积极性,稳定市场价格,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2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玉米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11月15日,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2012年国家临时存储玉米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2]212号)和《关于2012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粮调[2012)213号),对今年的临储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出处
《饲料广角》
2012年第23期7-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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