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理论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经由概念、判断、推理而达到的对事物内在联系所把握的一种思想形式,其目的是要帮助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是由古希腊哲人所创立的一种学问,因为在他们看来现象世界是变动不居、充满了偶然性、不具有普遍意义因而不能直接提供真理的,只有当我们认识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之后,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
出处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1-5,共5页
Journal of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