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新刑诉法增加了名为"技术侦查措施"(下称"技侦措施")的共5个条文,但它们对技术侦查措施的概念、具体种类、适用期限、违法适用技侦措施的救济渠道等关键性问题未予明确,导致本已模糊不清的技术侦查措施、技术侦察措施、秘密侦查措施等概念上的混乱加剧,这必然影响刑诉法的实施效果,也必然严重影响被追诉人刑事诉权中的隐私权等实体权利和知情权等程序权利的保护。
出处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115-119,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Qingdao Municipal Committee and Qingdao Administrative Institute
基金
谭庆德主持的山东省教育厅2011年度资助项目<被追诉人刑事诉权保障机制研究>(J11WB03)
青岛市社会科学联合会2011年度资助项目<从刑事诉权看我国有效刑辩革命的失败及启示>(QDSKL110103)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