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课程改革中,让教师建立清晰的课程意识,并且能够从课程意识转向有效的教学行为,是课程改革得以真正实施的重要途径。课程意识是教师教什么和如何教以及对课程的教育目的和价值的认识,包括教育目的的意识、课程取向意识和课程整体意识,对教学行为具有指向作用和解放作用。教学行为则对课程意识具有固化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会突破课程意识的限制。要发展教师的课程意识,需要通过多元视野、教师赋权和教师增能等措施。因此教师专业发展必须依据教师的实际情况,将课程意识与教学行为紧密结合起来,走自主发展的道路。
出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52-54,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Normal University:Education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教师个人意义构建与课程实施效果的关系研究"(课题编号:09YJA880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