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现行的国家经济监督系统是以审计为主体的隶属于国家行政系统的"行政型"监督体系。实践证明这种监督体制存在着重大缺陷。国家经济监督体制改革应以增强监督功能、加强民主监督、提高监督效力作为出发点",大审计制"改革正是基于此,即在不改变国家现行监督部门机构建制和保留现有监督部门功能优势的前提下,根据功能整合的原则对现有监督部门的功能进行调整。广泛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对政府执政权力运行的民主监督是"大审计制"国家经济监督系统运行的动力来源。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5期56-60,共5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江苏省优势学科"审计科学与技术"
审计署2011至2012年度重点科研课题"经济责任审计基本理论研究"(项目批准号:11SJ03002)和"国家审计与民主法治"(项目批准号:11SJ02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