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事件研究法研究了我国部分上市公司根据交易所规定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市场反应。研究结果表明:尽管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质量不高,但沪深两市应规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信息的四大板块——上证金融、上证治理、上证海外和深证100指数公司已经表现出较强的信息含量。社会责任报告质量高的公司有较为正面积极的市场反应,社会责任报告质量差的公司有较为负面消极的市场反应,表明利益相关者已开始重视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到了一定的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效果。研究结果为检验监管机构的强制披露政策是否达到预期的示范效果提供了证据支持。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6期88-90,共3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对权益资本成本的影响研究(批准号:12YJCZH118)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