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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严控土地储备及融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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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根据国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统一管理土地储备工作,建立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定期更新。名录及更新结果在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共享。
出处 《长三角》 2012年第12期91-9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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