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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者可否要求返还权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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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已签订《特许经营授权合同》并缴纳权益金及履约保证金15万元的戚女士,在双方均尚未履约之际要求与授权方上海某餐饮公司解除合同、返还权益金12万元遭拒,戚女士于是向杨浦区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杨浦区法院作出判决,确定双方合同解除,上海某餐饮公司应当返还戚女士权益金12万元。
作者 陈炜华
出处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第12期46-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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