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标准化生产、抵御市场风险、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增效、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自身运行机制不健全,政府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干预过多等,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其作用的正常发挥。
出处
《市场周刊》
2012年第11期7-8,共2页
Market Week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