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发达国家十分重视农民的科技培训工作,不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育培训模式,而且在立法、培训体制、培训方法等诸多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农民科技培训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一、高度重视农民科技培训立法工作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农民科技培训的立法,通过立法形式对农民科技培训的主体、经费保障等进行明确规定。早在1948年,日本就颁布了《农业改良助长法》。该法规定,各都、道、府、县必须设立从事农业技术普及与培训的专门机构;国家承担农业技术普及及培训事业所需经费的一半,此项经费由中央财政支付给各都、道、府、县地方政府。
出处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6期10-12,共3页
Journal of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electric Power(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河南省2010年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河南省农民科技培训研究>(10240045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