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重要的激励机制,经理股票期权(Executive Stock Option)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而成功的应用。现代企业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由此产生了委托—代理矛盾。经理股票期权计划作为一种长期的激励机制,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某些企业进行股票期权激励的试点,但从目前实行的情况看,股票期权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激励约束作用,且从总体上讲实施也很不规范。随着中国经理人市场的不断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资本市场的不断成熟,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加之我们对股票期权制度认识的不断深入,相信这一制度必将对中国的企业改革和经营者的长期激励产生更多的积极影响。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2年第34期74-75,106,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