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和法治化是国家公务员制度建立和推行的两个阶段 ,前者是通常所说的有法可依 ,后者是通常所说的有法必依。从现实情况看 ,以《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核心 ,包括若干配套法规及有关实施细则在内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法规架构已初步建立 ,公务员管理的基本的主要的方面已经有法可依 ;但在有法必依方面却显得步履维艰 ,如何贯彻落实既定的公务员法规 ,实现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 ,便成为我国现阶段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推行公务员制度的重点和难点。为此就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公务员法治化管理的领导 ,树立公务员法规的权威 ,强化对公务员法规实施的内外监控机制等。
出处
《学海》
2000年第3期100-105,共6页
Academia Bimest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