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应如何确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判断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效力不能以是否经过民主程序作为要件,而应当设法推动建立工会代表劳动者进行仲裁、诉讼的机制,来更加有效地制约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制定权的滥用,同时避免民主程序作用的过度强化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并且,在用人单位确保劳动者对规章制度知情权的履行方式上,应弱化公示形式,将重点放在直接告知劳动者这一形式上。
作者 郭文龙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28-30,共3页 China Labor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