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支付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激励手段。“支付制度改革”就·是要改变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度下对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形成的“尽可能多地提供服务”的激励。这项改革至少包含了几个层次的意义。首先,要改变单一的按服务项目付费的方式,要把它变为各种形式的“打包”付费,采用新的付费单元和新的费率,如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和总额预付,等等。于是,由此会改变疾病风险分担的格局,医疗卫生服务提供者会由按服务项目付费制度下完全不承担疾病风险,变为在不同程度上承担一定的风险。
出处
《中国卫生》
2012年第12期20-20,共1页
China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