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是我国经济、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碳金融市场虽然起步晚、层次低,但发展潜力巨大。在强大的国际压力面前,我们要充分认识发展低碳经济和碳金融的艰巨性、重要性和复杂性,构建起符合我国碳市场及碳金融发展特色的法律制度,在支持和鼓励创新的同时,加强政策引导和法律监管,使我国的碳市场和碳金融将来能够在世界相关领域占有一席之地。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89-91,共3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第48批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制度重构>(项目编号:20100481330)
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金融监管制度重构>(项目编号:201104666)
司法部一般项目<新型金融监管体系框架及其法律构建研究>(项目编号:09SFB204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