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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首次明确境外超生也要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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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在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通过。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该条例规定,首次明确境外超生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该条例通过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出处 《新华月报》 2012年第24期21-21,共1页 Xinhua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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