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决定反腐倡廉必须标本兼治 ,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实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廉政建设必须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步推进。法制建设为廉政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廉政建设有利于破除人治观念 ,树立法治观念 ,促进法制完备。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 ,健全反腐倡廉的法律制度应做到 :权力制约的法制化 ;廉政建设的制度化 ;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的广泛性和经常化。以确保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沿着社会主义法制轨道前进 ,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法治国家。
出处
《理论观察》
2000年第1期43-45,共3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