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生产(劳务)成本"科目,是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和劳务成本。会计期终了,对已完成生产并验收入库的工业产品和农产品,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生产(劳务)成本"科目。笔者认为,这样核算不妥,它不能如实反映产品入库的实际情况。因此,应对产品入库及其相关核算进行改进,这对于降低产品成本和提高经济效益,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2012年第11期28-30,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