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发挥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而如何做好"三无"(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特困释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救助和安置工作,则是"两类"人员管理与服务的难点与焦点。近年来,全国各省、市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实践、探索,建立了诸如北京市朝阳区"阳光中途之家"、江苏省宜兴市"方圆帮教中心"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基地,致力于解决在矫正人员和释解人员管理与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应借鉴北京市和江苏省的经验,建设"过渡性安置中心"。
出处
《大庆社会科学》
2012年第6期90-92,共3页
Daqing Social Sciences